如何认识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

3、所有在没有明显违法的情况下控制的他人的财物都应理解为为他人保管的财物,包括代送、代取、借用、租赁、加工承揽、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而控制他人的财物,都属为他人保管的财物。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
3、所有在没有明显违法的情况下控制的他人的财物都应理解为为他人保管的财物,包括代送、代取、借用、租赁、加工承揽、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而控制他人的财物,都属为他人保管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