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检(Import Inspection)

2024-10-26 15:01:25

1、进口报检的基本概念:(1)2018年4月20日起,原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正式并入中国海关。2018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取消通关单。(2)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列入法定检验范围的进口商品必须按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施行强制性检验。需要实施检验的商品必须检验合格领得证书后,才能办理通关提货。对不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检验机构可以抽样检验并实施监督管理。

进口报检(Import Inspection)

2、进口报检的程序进口检验相关程序为:报检:(1)应施行进口检验的商品,由进口商填具入境货物报检单,并备齐有关进口证件,向进口港所在地的喾丰洲搜检验机构申请检验。(2)缴交检验费。取样:(1)依规定按国家标准取样。(2)在未检验通过之前,非经获准不得移动货品。检验:(1)必须经海关检验的进口商品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需要由海关出证索赔的,应当向海关申请检验出证。(2)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收货人应该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海关根据需要可以派出检验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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