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施工要点37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认处理意见后,

3、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意见提出异认,双方应按此意见执行。

4、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

5、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

6、应如实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认处理意见后,
3、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意见提出异认,双方应按此意见执行。
4、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
5、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
6、应如实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